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穗教高教〔2009〕24号)
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穗教高教〔2008〕5号),为推动市属高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我局决定评审和建设第一批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采取学校自行建设、自主申请,选优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本次计划建立8个左右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校应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与推荐。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根据学校定位,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和氛围。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
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既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鼓励探索的多元实验考核方法和实验教学模式,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