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表彰全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内卫发〔2010〕4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长期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卫生厅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等39个单位全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桂梅等128名同志全区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再创佳绩。
全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赛罕区卫生防疫站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包头市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包钢医院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地方病研究所
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
兴安盟
兴安盟人民医院
科右前旗大石寨中心卫生院
通辽市
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通辽市医院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赤峰市
赤峰市医院
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巴林右旗蒙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