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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十大工程确保实现县(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城中村改造工程。各县(市)和矿区要对城区内所有城中村进行统一规划,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到2010年底至少完成1-2个城中村的整体改造。

  (四)特色街道工程。各县(市)和矿区要结合县域特色、文化历史背景,确定一条特色街道,通过对街道两侧建筑实施“穿衣戴帽”、粉刷装饰,实施便道铺装、绿化完善、夜景提升等,将其打造成为彰显文化内涵、具有独特魅力的特色街道。

  (五)样板街道建设工程。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整治、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每县(市)筛选1-2条主要街道,重点实施便道铺装、绿化完善、占道清理、广告拆除、牌匾整治、墙体整修、夜景提升和架空线入地,全面整治,一次到位,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好、景观优美、秩序井然的高标准样板街道。

  (六)路网建设工程。各县(市)和矿区都要新建或改造一条城区内交通主干道,加强支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要逐步改善城区排水管网,新建道路必须实行雨污分流,实现排水通畅。市政设施确保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七)拆迁治理工程。继续加大拆迁力度,重点对县城出入口、过境国道、省道两侧破旧、危陋建筑、违规违章建筑进行大规模拆除,做到应拆尽拆。同时结合改造建设特色一条街,对城区内有碍观瞻建筑进行拆除。

  (八)市容卫生工程。强力推进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治。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城区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强清扫队伍建设,配备足够人员。三是加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每个县(市)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建成区面积、城区人口数量建设相应数量的垃圾转运站,可重点建设下沉式垃圾转运箱。四是全面清除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各类积存物,消灭卫生死角。五是规范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保持市容卫生秩序。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市场,使占道市场全部实现退路进厅。

  (九)夜景照明工程。对城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建及标志性建筑的夜景照明,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设计,塑造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城市夜景,大力推进绿色照明。

  (十)景观整治工程。规范广告牌匾,对各类广告牌匾统一规划,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按照自然性、实用性、观赏性和亲水性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城区水系治理,构建近水、亲绿、宜人的休闲娱乐空间和城市风光带。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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