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年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完善新区规划、城市设计、景观整治和基础设施规划。在2009年城市规划集中攻坚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滨河新区等重点区域的规划体系,编制滨河新区起步区城市设计、市政设施综合研究和规划、起步区控规、水系统综合规划等规划,开展低碳、生态、智慧新区规划研究。(该项工作4月底前完成)

  编制东部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省文化中心及周边区域景观整治规划、广安步行街景观整治规划、万亩郊野公园等规划项目,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环境质量。(该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

  在已经完成基础设施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基础上,开展水资源调整规划、特色街区规划、慢行绿道系统规划研究、夜间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推进民生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活力。(该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3.加强生态建设、打造低碳城市。在规划设计和管理中突出生态理念,开展生态城市、低碳城市的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节能减排、低碳生态的规划管理研究,把滨河新区打造成低碳城市示范区。加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城市管理的节能减排对策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审批内容提出具体的推进和保障措施。(该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4.培育精品亮点工程。在提高城市设计、景观整治水平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开放设计市场,大力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我市的精品工程和标志性建筑。在全市开展评选“十佳规划设计”、“十佳建筑设计”、“十佳景观设计”和“标志性建筑”、“优秀公园”、“节能示范小区”活动,并争取较多的项目评为全省优秀。通过精品亮点工程,打造城市的“地标”、“节点”。(该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

  5.加快公共艺术设施建设。在《城市雕塑规划》和《城市雕塑规划导则》的基础上,结合特色街区建设、环境整治、六大广场完善等工程,率先开展高水平主题雕塑创作活动,同时积极落实《城市导引标识导则》、《道路环境整治导则》、《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广告牌匾设置导则》等规划成果,通过公共艺术设施建设来推进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提升。(该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二)以统筹城乡为重点,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6.完善县、乡(镇)、村庄规划和设计。各县(市)和矿区在2009年城市规划集中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充实各类规划、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编制绿地系统、综合防灾、给排水规划、供热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开展供电、电信、环卫等专项规划。城区、省级重点镇镇区要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各县(市)、矿区城区要确定1-2处综合整治示范区,从建筑形象、街道环境、绿化种植、设施配套等方面进行改造和提升。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该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中乡(镇)、规划6月底前完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