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管理的通知
(长卫基妇发〔2010〕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社区办、市妇幼保健所、市健康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全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定于近期对全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检查标准为《全省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标准》(见附件1)。
二、自实行“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每日报告制度”以来,大多数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日报告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实行专人负责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调度防控,使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预防救治工作取得实效。但个别单位仍存在漏报、错报、上报时间延误等情况,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附件:1.全省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标准(略)
2.长春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名单
3.长春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
长春市孕产妇甲型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齐国华 长春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赵福玉 长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沈玉槐 长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王宪华 长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处长
王 军 长春市卫生局农村处处长
陈明贵 长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赵莉珠 长春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张兴国 长春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附件3:
长春市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玉槐 长春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副组长:邹志艳 长春市妇幼保健所所长
范庆杰 长春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丁春生 长春市健康教育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