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规范建档率达到60%。宣传推广《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新建档案要符合国家要求,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社区居民健康信息动态管理。
4、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5、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6、继续做好卫生部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工作。推荐卫生厅社区重点联系城(区),完善制度设计,探索创新,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健康发展。
7、加强社区全科医师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为社区首诊奠定基础。开展社区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基地试点工作。
8、以居民健康为中心,开展“社区医生进入家庭”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社区居民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实施康复行动计划。协调落实残疾人康复设备、康复经费和康复医生培训,对包括肢体伤残和脑血管疾病后期进行康复训练,脑卒中病人参加社区康复率明显上升。
9、完善社区甲型流感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平台作用,做好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居家隔离留观和密切接触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甲型流感防控日报工作。
10、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工具的作用,为社区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氛围,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鼓励社区医务人员积极宣传社区卫生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健康教育工作
确立一个目标,重点开展十项工作。
(一)一个目标
以创建健康长春为目标,培养健康素养,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使城乡居民的健康知识和行为知晓率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