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渝水科〔20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委办〔2009〕108号)要求,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全面排查水利建设施工、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站、城镇供水、河道采砂、水文测验及办公场所等水利安全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108起、重大安全隐患67起,查处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59处,“三大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得力,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水利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成果,为2010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09〕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水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委办〔2008〕108号)和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科〔2009〕42号)要求,进一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尽量减少一般事故,避免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两会一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督查2010年“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督查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督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督查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