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
(渝卫法监〔2009〕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相关通报,我国自9月份以来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频发,尤其是国庆长假结束后,疫情发展迅速。专家分析认为,我国疫情已经提前开始进入流行高发期和持续快速上升期,流行规模和强度将明显高于往年,此次流行周期将持续到明年3月份。为确保疫情期间在我市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开展对辖区内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进行专项卫生监督监测检查工作:
一、开展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通风管道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单位,必须对通风管道系统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禁止将检测不合格单位作为重大活动接待单位。
二、加强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所用循环水、冷却水系统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按《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疫情高发期,要求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的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应关闭回风,防止因空气污染造成的交叉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