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交警电子眼数据库、POS机执法等收缴数据库接入财政部门,加强财政部门对交警执法数据信息的监督管理。加快实现财政部门内部、上下级财政部门、执收执罚单位与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与财政部门之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财政、银行、国库、执收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
五、加强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报表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分析预测机制,完善非税收入季度报表体系和分析预测机制,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分析影响非税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科学预测非税收入走势,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从2010年开始,各地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报送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的通知》(财办库[2009]24号)和省财政厅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按季度做好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开展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和报表考核评比工作。
六、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缴力度,堵塞收入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省级重大案件罚没物品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回拍卖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源类收入的监缴力度,重点解决征收不到位、应缴不缴和随意减免缓等问题。组织开展对国土、交通、教育以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等重点执收执罚单位和重点非税收入项目收缴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监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七、加强非税收入执收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强化征收手段,优化执收环境,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水平和效率。加强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基础数据下载、分成收入查询、手工票处理和主分机数据导入导出等功能,为执收单位提供方便,保证征收数据传输及时、顺畅。加强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外围查询子系统建设,在确保执收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收入情况的同时,为财政部门延伸和强化监管创造条件。
八、加强非税收入调研、宣传和培训工作。转变作风,深入实际,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分析非税收入预算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深入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争取各部门、代收银行和社会各界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学习考察兄弟省市非税收入管理先进经验,借鉴成熟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采纳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有计划有步骤举办非税收入政策理论、征管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提高市县财政部门及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