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各市利用召开从业单位会议,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报纸、电台对焦点事件、典型案例进行连续报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如宁波、湖州市制作专题电视节目,邀请公安、安监等部门领导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知识与广大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嘉兴和温州市邀请电视台记者参加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经常性地在新闻栏目中播放烟花爆竹打非新闻节目,增强全社会对烟花爆竹关注度,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力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今年元旦以来,我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连续发生。1月10日,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金华永康市舟山镇因烟花燃放不当同日分别致1人死亡;1月21日,宁波振华烟花爆竹信号有限公司在清理混药工房时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也是三年来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发生的唯一一次事故。其他因燃放劣质烟花爆竹造成的伤害事故也有发生。这些事故发生的时间密集、损失较大,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
(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仍较突出。尽管我省近年来“打非”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但烟花爆竹非法活动仍很活跃,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省、市、县交界处以及广大农村等交通不便、行政监管相对薄弱的地方非法活动较为集中,安全隐患较为严重。如衢州常山县与江西玉山县交界处的烟花爆竹跨省交易活动较为频繁,给当地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带来严重影响;二是合法经营单位参与非法经营活动。检查中发现一些批发单位存在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跨区域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故意不认真执行流向登记管理,逃避政府监管等非法、违规行为。一些零售点也存在非法采购、私设仓库的情况;三是非法生产活动有死灰复燃的苗头,对社会安全、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近期,温州和台州两市先后在民房内查获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料药共6.76吨。今年1月,新华网也专门针对台州路桥“炮仗村”情况进行了曝光,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三)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元旦春节期间仓库超量存放问题比较普遍,库房内产品不同程度存在堆放不整齐、间距不足、通道不畅等情况。二是流向登记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登记标签和产品标签漏贴、流向登记记录不全等情况,难以达到产品质量追溯的要求。三是一些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库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如: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产品分类贮存不严格,安全设施存在缺陷,仓库保管员对相关安全知识不够熟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