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青海赛亚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青保监复[2009]65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青海赛亚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青太保产发〔2009〕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青海赛亚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机构的代理险种范围见附表。
二、西宁鸿顺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不具备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暂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请你公司督促被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在10月9日下午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为该机构负责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并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四、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
保险法》、《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机构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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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海赛亚金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79157687
| 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汇路30号
| 63010067915768700
| 机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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