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增加兼业代理险种的批复
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兼业代理资格证增加险种的请示》(平保养青分发〔2009〕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增加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变更后的代理险种范围详见附表。
二、你公司应督促该机构在2月11日下午到青海保监局换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为该机构负责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并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
保险法》、《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附件:兼业代理机构变更后的代理险种范围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机构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范围
|
1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710526656
|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9号(水务大厦3、4、5、8楼)
| 63010071052665600
| 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