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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的通知

  培训内容包括4个模块,总课时240课时,其中集中培训160课时,自学作业80课时。
  1.学科课程标准解读。从学科教学的操作层面,理解新课改理念。分析解读每册教材,了解中学、小学相关学科教学目标,重点把握任教年段教学目标及课时目标。
  2.学科基本课型。掌握各学科几种基本课型。
  3.教学基本能力规范。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说课、听课评课、作业选择、设计批改、考试命题、质量分析等教师教学能力的规范培训。
  4.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思想。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六、培训形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自修与交流相结合、实录评析与现场观课相结合的“四结合”形式。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
  1.上海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下设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闸北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各郊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本区县学员,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2.成功教育研究所和闸北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相关学段学科电子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课程开发,师资配备。
  3.学科实践基地学校负责提供教学观摩课程与培训场地。
  八、培训考核
  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完成教学设计、教学心得、培训小结等相关作业。完成培训及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给予相应学分。
  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组织受训教师所在学校对学员进行跟踪考评。
  九、有关要求
  各郊区县根据培训名额情况推荐参训教师,组织参训教师填写《上海市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将参训教师填写的《报名表》汇总统一发送至培训管理工作小组电子邮箱:zhuke1999@126.com。联系人:祝科,电话:56625421。

  附件:1.上海市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报名表

  附件1:
  上海市农村职初骨干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培训
  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

区县

初中(160)

小学(120)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宝山

4

4

4

2

2

4

4

4

28

浦东

8

8

8

4

4

8

8

8

56

嘉定

4

4

4

2

2

4

4

4

28

闵行

4

4

4

2

2

4

4

4

28

松江

4

4

4

2

2

4

4

4

28

青浦

4

4

4

2

2

4

4

4

28

金山

4

4

4

2

2

4

4

4

28

奉贤

4

4

4

2

2

4

4

4

28

崇明

4

4

4

2

2

4

4

4

28

总计

40

40

40

20

20

40

40

40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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