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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假日办、景区预报点:
  为全面了解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全省旅游情况,把握我省旅游业发展动态,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根据全国假日办[2009]3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各地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预报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和报送方式
  (一)统计预报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1.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纳入“黄金周”假日旅游预报统计范围的指定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点),要在9月28日前核报旅假日综1表。对于最佳和最大日接待量变动较大(增加或减少10%以上)的监测景区(点),要求重新核定其最佳和最大日接待量,并将核定的依据和方案一并传真报送省假日办统计预报组。
  2.于9月24日至9月30日(“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前7天至前1天)每天下午14时前,报送旅假日综2表和提供“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本地区、本旅游区(点)的旅游活动、旅游交通、各项准备情况等文字资料。
  3.于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下午14时前,报送旅假日综3表和当日接待情况、市场动态、交通变化等文字信息。
  各设区市假日办应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填报,开展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并于10月8日下午15时前填报旅假日综6表(假日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将本地的红色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同比情况一并上报。
  (二)报送方式
  请各填报单位继续通过网上方式上报。网站地址:www.jxta.gov.cn(江西旅游政务网),点击“网上办公系统 ”中的“‘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 ”模块,进行填报提交。
  (三)9月21日进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统计预报模拟测试”
  为保障假日旅游预报网络系统在国庆节中秋节假日预报统计期间顺利运行,省假日办决定于2009年9月21日,组织纳入全省国庆节中秋节假日统计预报范围的设区市和重点旅游景区(点),进行一次模拟测试。要求以上城市和景区的假日旅游协调机构于9月21日下午15时--17时,将反映当天实际情况的旅假日综2表--“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表和当地“黄金周”接待情况概述,通过点击http://www.jxta.gov.cn(江西旅游政务网)“网上办公系统 ”中的“‘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 ”模块,进行填报提交(进入密码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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