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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旅游局:

  “十·一”国庆假期即将来临,旅游人数将明显增多。为了减缓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蔓延,减少因旅游活动而引起的暴发流行,保障游客的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旅游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节假日旅游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旅游部门分别确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在国庆节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旅游部门开展一次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培训,使每个导游、宾馆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知晓防控措施,熟悉防控程序。

  三、各级旅游部门要指导旅行社、宾馆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监测工作,完善甲型H1N1防控工作方案。

  1、接团时要主动询问游客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等相关情况。对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游客或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游客,应劝其及时就医或居家隔离治疗,不要参加旅行。

  2、旅行社、宾馆应配备体温计,每日为有流感样症状的游客测量一次体温,询问、观察游客有无咳嗽、流涕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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