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赣安监管规划字〔2010〕29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安全生产科研单位: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科技〔201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一、各级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和安全科技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
二、各级安监局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从每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持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技术示范等工作。
三、各级安监局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认真填写好《江西省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调查表》,对本地有关机构已经申报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项目,要进行统计汇总,登记造册,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请各级安监局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当年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局规划科技处。省局将把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周丹,电子邮件:zdh@ jxsafety.gov.cn。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略)
2.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附件2.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安全生产科研机构名称(含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其他安全生产科研人员名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