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0〕4号)
市政府各部门:
《抚顺市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认真做好起草、论证工作,确保这些法规、规章如期颁布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立法计划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
1.《抚顺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制定)
起草单位:市环保局
2.《
抚顺市城市供热条例》(修改)
起草单位:市建委
3.《
抚顺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修改)
起草单位:市体育局
4.《
抚顺市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督条例》(修改)
起草单位:市畜牧局
二、制定政府规章(5件)
1.《抚顺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制定)
起草单位:市规划局
2.《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3.《抚顺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重新制定)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4.《抚顺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 .《抚顺市城市供水条例实施细则》(制定)
起草单位:市建委
三、开展立法调研项目(8 件)
1.《抚顺市殡葬工作实施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2.《抚顺市物业管理办法》(制定)
起草单位:市房产局
3.《抚顺市新建小区基础防范配套设施建设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