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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考核县(区)2009年教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考核县(区)2009年教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本政办发〔2010〕1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考核县(区)2009年教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完成2010年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考核县(区)2009年教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2009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含本溪经济开发区,下同)落实2009年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高水平普九”达标工作
  本溪县、南芬区和本溪经济开发区的“双高水平普九”达标工作,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省教育厅评估验收顺利通过,并获得较高评价,其中本溪县在省评估验收中获得加分;已通过省评估验收的其他县(区),完成了“双高水平普九”达标后的整改提高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双高水平普九”达标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一年。
  二、学校有关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工作
  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和农村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经费按省定标准全额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工作,各县(区)在实行预算通知下达教育部门、强化预算管理方面,平山区、桓仁县和溪湖区更为规范。
  三、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普遍重视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以抓好省、市监测点校为牵引,带动其他中小学校,并以农村中小学控辍为工作重点,使中小学辍学率控制在省、市规定控制线之内。从考核情况看,本溪县个别学校学籍管理底数不清,有待进一步提高;明山区个别学校有学生未读初三直接上中职学校现象;溪湖区个别学校辍学率偏高,控辍工作亟待加强。全市部分学校存在对初三下学期上中职学校就读学生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
  关于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落实较好的有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和本溪经济开发区。本溪县教师交流、明山区任职六年以上中小学校长交流率未达到全市要求,明山区个别学校在教师交流方面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自筹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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