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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恢复生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恢复生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淄安监字〔2010〕16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恢复生产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市非煤矿山在春节期间放假或停产检修的实际情况,恢复生产面临着诸多安全问题,如设备、设施的完好性,生产环境的适应性等。特别是春节过后,人们的思想容易麻痹松懈,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区县局及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淄博建设的层面上,高度重视节后恢复生产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为确保2010年度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开展恢复生产及“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及“两会”期间,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程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所有地下开采矿山要重点对提升运输、排水、通风、供电等主要生产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所有露天开采矿山要重点对台阶、边坡浮石、边坡稳定性及铲装运输设备等进行检查;所有尾矿库重点对坝体稳定、干滩长度、排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三、认真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节后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时间、集中学习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新入矿职工要严格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是要根据排查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各生产系统完善、设备正常运转。三是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修和更新改造,要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要配齐备品备件,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四、强化措施,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各区县局要根据实际,制定恢复生产验收标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恢复生产进行全面验收。认真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适时进行督查。各区县局要继续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认真做好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录入上传工作,规范并提高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月报工作质量,真正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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