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技服务。重点鼓励发展以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开展信息技术、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海洋科学技术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打造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辽宁(营口)沿海科技城、盘锦石油钻探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5.创意设计。重点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动漫游戏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建筑与规划设计、工业和工程咨询、新闻出版创意、广播电影电视及音像制作、广告与咨询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等领域,构建和完善创意设计产业的发展链条,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把沈阳和大连打造成为“中国动漫原创之都”,建设阜新“动漫城”。
6.现代物流。重点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港口物流、空港物流、城际物流,构筑工业物流、商贸物流、涉农物流三大物流体系,加快形成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沈阳国家级东北区域物流中心和东北亚航空枢纽建设,加快营口等沿海城市港口物流园区建设。
三、发展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支持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
1.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划出一定比例,支持新兴产业基地内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科研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各市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新兴产业上市企业给予奖励。地方商业银行在总贷款规模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贷款优先提供担保。
3.建立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其规模逐步达到20亿元。用3至5年左右的时间,吸引各方资金500至1000亿元,在省内建立50只左右创业投资基金,每只基金的规模在10至2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4.提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强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新兴产业基地和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由省“点供”用地指标。支持标准化厂房、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建设,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