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国务院即将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推进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二)协同上海市、江苏省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专项交通规划,以及长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等规划的研究编制。(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编制实施《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体布局规划》、《浙江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开发规划》、《浙江省滩涂围垦实施计划(2010-2012年)》等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编制实施《浙江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五)编制全省现代商贸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等10个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各有关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加快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医药等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组织落实)
十三、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一)大力推进“六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项目,积极实施杭黄、沪乍嘉湖铁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杭州地铁、宁波地铁。(由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二)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网建设,实施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沿海高速)、杭新景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宁波-舟山港铁矿石码头、原油码头和宁波梅山保税区集装箱码头等一批码头项目,完善宁波-舟山港及浙南沿海港口的大宗散货和集装箱集疏运网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三)提高杭州萧山机场国内干线运输能力,增辟国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加快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大力发展国际货运航线。(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杭州萧山机场公司和杭州市、宁波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大力开发利用核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沿海50-100万千瓦风电,110KV以上主干电网,宁波-舟山煤炭储备和配送基地,舟山油气储备基地,洋山港区、大榭港区、台州大陈岛等油品储运设施,宁波-台州-温州和金华-丽水-温州天然气管网等项目建设。(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牵头,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五)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共同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浙东引水工程和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推进“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等项目建设,解决重点地区区域性缺水和城乡居民优质饮用水供应问题。(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六)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共同推进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互联网交换中心互联等共享平台建设。(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