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冶金、电力、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由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组织落实)
(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环境保护八大工程,加强钱塘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管,进一步改善全省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由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协同上海市、江苏省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区域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开展长三角地区环保联合执法。(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各有关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七)加强陆海污染综合治理,推进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联合建设。(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保厅组织落实)
(八)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力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九、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竞争力
(一)优化进出口结构,以纺织、服装、轻工、工艺和机电产品为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出口品牌的大型外贸企业,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推进优势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在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建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探索攻防并举的维权机制。(由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组织落实)
(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引导外资投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生物环保、现代物流、产品研发、金融保险、旅游文化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与外商开展营销合作、品牌合作和技术合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企业走出去开展加工贸易、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加强能源、森林、矿产等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促进我省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生产要素配置。(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四)重点鼓励企业投标承包境外船舶修理等大中型工程项目,发展服装、建筑、电子以及国际海运、捕鱼等专业型和技术型劳务输出。(由省商务厅组织落实)
(五)大力推进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平台作用。(由省商务厅牵头,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十、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率先建成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影视业、新闻出版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旅游文化服务业、会展业、动漫业等文化产业,制定和实施《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做大做强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优文化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传播手段的创新,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强化文化领域管理,完善文化发展政策法规。(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二)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高级职工技能人才的培养。(由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