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设施网络化水平
(一)加快建设高标准铁路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推进全省现代化轨道交通网建设,完善沟通周边省市的快速通道网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建设厅、省铁路集团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二)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建设,优化省内路网,畅通出省通道;推进涉海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公路、铁路、水运、电力和油气管网等集疏运体系。(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交通集团、省电力公司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加强航空枢纽与配套支线机场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萧山机场公司等单位和各有关市政府配合组织落实)
(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组织落实)
(五)统筹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御潮、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库、海塘和堤防的安全保障水平,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六)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建成覆盖全省、全国领先、能够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统一数据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测绘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七)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论证、用地保障等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
(一)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991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着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创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二)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
(三)加快推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出台节能降耗法规,制定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节煤、节材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太阳能和浅层地热利用。(由省经信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等单位配合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