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鲁畜牧科发〔2010〕12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4号)精神,结合农业部《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有关部署,我局决定在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及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〇年二月九日
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0年2月)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农业部《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农质发[2010]2号)和《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巩固《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2010年我省将进一步突出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
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