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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煤炭先进执法机构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煤炭先进执法机构的通知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2009年,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执法机构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在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全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全省煤炭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在开展以煤矿安全监管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进行表彰。
  一、市级先进执法机构(2个)
  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枣庄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支队。
  二、县(市、区)级先进执法机构(4个)
  淄川区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章丘市矿业稽查大队;新泰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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