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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春节假期纳税申报期限延期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春节假期纳税申报期限延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春节休假的安排,2010年2月13日-19日放假,共7天。现就201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纳税期限为15日的纳税人,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个工作日;

  纳税期限为20日、25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分别顺延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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