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显片区G01号经营性招拍挂开发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
(厦府〔2010〕26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安区2009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9〕628号),决定征收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安炉村、宋宅村、西洋村的58256平方米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单位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征收面积(平方米)
| 被征收单位
| 征地实施单位
|
同安区人民政府
| 五显片区G01号经营性招拍挂开发用地
| 开发用地
| 10313
| 安炉村
|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32856
| 宋宅村
|
15087
| 西洋村
|
二、被征收土地范围,以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同安站出具的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标准:按厦府〔2005〕179号、厦同政〔2005〕121号文等文件执行。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