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内容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针对性和适用性强。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选用先进、适用教材,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相对齐全,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
4.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5.校内实训基地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校外实习基地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6.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7.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良,教学效果好。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课程对应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取率高,相应技能竞赛获奖率高。
二、申报信息
(一)精品课程分为学校、省、国家三级,逐级评选申报。各高等学校要在总结本校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获得省级精品课程者由我厅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的评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和向国家推荐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和评选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为加强管理,各申报学校要分别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及组织申报等工作。请申报学校将《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所有附件格式均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http://www.sdpec.edu.cn/“下载专区”中下载)于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jpkc@sdpec.edu.cn。
(三)申报学校在认真遴选本校课程的基础上,填报《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和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往年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jpkc@sdpec.edu.cn。申报学校应根据《汇总表》填写说明,仔细核对表内相关信息,其中表内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课程名称等信息应与申报表及课程网站一致。由于本科课程和高职高专课程采取不同的分类体系,课程分类必须按照相应的课程分类体系规范填写。
三、申报限额
(一)省级精品课程
2010年,我省计划立项建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高专省级精品课程200门左右,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结构,鼓励不同种类课程申报。根据目前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分布状况和往年课程建设成果情况,对于已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数量较多的同种课程将限制申报(见附件3),并对与限报课程内容相似的课程严格控制。
本年度各高等学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数额如下:部属院校4至6门,省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2至3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3至5门,其他专科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等)1至2门。如本校有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可在申报限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应数量的名额,超数额申报不予受理。
(二)国家精品课程
所有入选的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均自动具备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初选资格。往年省级精品课程,如果具备下列条件,可通过所在学校推荐参加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初选:
1.所在学校曾有国家精品课程或有课程参加过往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不含通过教指委推荐评审课程);所在学校没有参加过往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但省级精品课程数量较多。
2.可以是往年被推荐参选国家精品课程但落选的课程,也可以是本校其他省级精品课程,具体课程由学校自行确定。
3.推荐数量不得超过《2010年高等学校推荐往年省级精品课程数》(见附件4)所限数量。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限额,我厅将从所有具有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初选资格的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
本科、高职高专课程也可以通过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国家精品课程,高职高专课程还可以通过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通过1个途径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四、课程评审
(一)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采用网上评审、行政审核、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课程评审采用分层次类型、分指标、分学科专业的评审方法,本科课程和高职高专课程按照不同的评审指标体系分别评审。我厅将组织专家首先对各学校申报的精品课程材料进行网上评审(必要时可采取到学校实地考察的方式),然后进行行政审核,最后将评审确定的省级精品课程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予以重点建设,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