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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的通报
(粤经信节能〔2010〕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200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118号)、《印发百家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名单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9〕143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9〕1252号)、《关于开展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现场专项监察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643号)和《关于开展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专项监察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642号)的具体安排,在我委的委托以及指导下,省节能监察中心、各市经信部门及其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于2009年在全省先后开展了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公共机构节能、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专项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百家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一)监察范围与内容。
  2009年,全省共对353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是原定169家节能监察任务的209%。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了49家,超额22%;各市单独完成了304家,超额136%。完成节能监察企业最多的市依次为惠州、肇庆、湛江、阳江、珠海、佛山等市,均大大超出了省下达的节能监察任务。
  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情况、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情况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
  (二)监察基本情况。
  从节能监察情况看,节能管理基础工作普遍加强。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建立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节能目标考核机制。面对金融危机,多数企业能积极主动,充分挖掘节能潜力,重视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投入力度,节能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报送数据不完整性或不一致。有22.4%的企业向不同政府管理部门报送的能耗数据或不同时期向同一部门报送的能耗数据存在不一致性,同一企业多套数据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典型企业有广州晖腾纺织有限公司。
  二是少数企业仍未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符合法律规定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典型企业有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恒益火力发电有限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仍有少数企业不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送报告的数据不一致。其中以2009年第一季度尤为明显,有76家企业未报送报告和报送质量较差,名单已在(粤经贸环资〔2009〕532号)文件通报;第二季度明显改善,但仍有16家企业报送工作较差(名单见附件1);第三季度报送率为100%,且报告大多符合要求;第四季度只有梅州市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1家企业未报送,另有6家企业报送工作较差(名单见附件1)。(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情况见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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