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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湘办发〔2010〕1号)


  200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趋向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09〕2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湘有关机构、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 市州

  长沙市、常德市、邵阳市、岳阳市、益阳市、张家界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等8市州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株洲市、永州市、衡阳市、怀化市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

  二、县市区(同一类别排名不分先后)

  长沙县、天心区、醴陵市、雨湖区、衡南县、衡阳县、洞口县、新宁县、宜章县、资兴市、桃源县、桃江县、华容县、平江县、双峰县、涟源市、麻阳县、鹤城区、冷水滩区、宁远县、武陵源区、保靖县等22个县市区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天元区、株洲县、湘乡市、岳塘区、韶山市、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耒阳市、南岳区、雁峰区、蒸湘区、珠晖区、石鼓区、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武冈市、城步县、绥宁县、邵阳县、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苏仙区、桂阳县、临武县、嘉禾县、安仁县、汝城县、桂东县、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安化县、南县、沅江市、大通湖区、资阳区、赫山区、岳阳县、湘阴县、临湘市、汩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新化县、娄星区、沅陵县、溆浦县、洪江市、通道县、靖州县、会同县、洪江区、中方县、芷江县、新晃县、零陵区、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江永县、江华县、新田县、蓝山县、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永定区、桑植县、慈利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古丈县、龙山县、永顺县、花垣县等98个县市区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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