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洞庭湖万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农[2010]88号)
益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报湖南洞庭湖万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益发改[2009]532号)及省林业厅《关于湖南洞庭湖万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的函》(湘林计函[2009]111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湖南洞庭湖万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洞庭湖区内的沅江市万子湖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面积约为21.7万公顷。主要建设内容:①湿地保护工程。新建管理站、点及野生动物救护站820平方米,配备救护设施、检测设备各一套,设置界桩、界碑、人工巢、野外投食点、生物墙,新建了望塔1座,修建管护码头3座、巡护步道9公里。②湿地恢复工程。清理淤泥6万立方米,河道疏浚20公里,水鸟栖息地改善30公顷。③能力建设。新建科研宣教中心、生态定们监测站、气象观测站共800平方米,建设水文水质监测站2座及湿地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动植物监测样地、样点,配备科研、宣教设备。
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四、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26万元,其中保护工程406.5万元,湿地恢复工程204万元,能力建设工程282.3万元,其他费用(含基本预备费)133.2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820万元,地方配套206万元。
五、项目招投标
项目建设规模达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规定招标标准的,必须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湖南沅江万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