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8号)
金坛市人民政府,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等十个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体群〔2010〕7号)的要求,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必须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为确保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承担监测任务的辖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国民体质监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监测机构,并尽快落实工作人员。由于这次监测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因此一定要选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参加监测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根据《2010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各项具体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监测任务。此次监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监测方式进行,由体育行政部门牵头,做好具体组织工作;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做好数据统计汇总指导工作;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科技、民族宗教、民政、农林、卫生、工会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
三、保证经费落实。此次监测经费根据江苏省体育局文件精神,由承担监测工作的市及各辖市、区分别承担,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本着从紧、从严、从实的原则,精打细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确保监测质量。监测工作是为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协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测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请承担监测任务的各辖市、区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国民体质监测办公室,监测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电话:85683015。
附件:1.2010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0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常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 居丽琴
| 副市长
|
副组长
| 何玉清
| 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
杭永宝
| 副秘书长
|
成 员
| 王艳红
| 金坛市副市长
|
张 美
| 武进区副区长
|
魏 敏
| 天宁区副区长
|
许 峥
| 钟楼区副区长
|
常仁飞
| 市教育局
|
吕卫明
| 市科技局
|
耿开平
| 市民政局
|
刘月冬
| 市财政局
|
庄细跃
| 市农业委员会
|
虞国良
| 市卫生局
|
任洪兴
| 市体育局
|
吴志刚
| 市统计局
|
王汉潮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蒋志超
| 市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