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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确保春节前完成农房重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灾后农房重建要在今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各地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切实加快灾后农房重建步伐,力争春节前全部完工。
  加快推进城镇住房重建。要集中力量解决未开工项目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在2月底前全部开工。要倒排工期,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确保城镇住房重建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全部完成。要加快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灾区廉租住房、安居住房的分配和入住管理工作,确保建得起来,住得进去。
  扎实推进重点城镇恢复重建。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城镇建设风貌塑造,完善城镇功能。要严格按规划实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38个重点恢复重建城镇中,北川、汶川、青川县城和映秀、汉旺等重灾城镇建成城镇基本框架,形成城镇基本功能,其他33个城镇基本完成重建主体任务。
  (二)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深化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修编我省城镇体系规划,深化成都平原城镇群、川南城镇群、攀西和川东城镇发展区等“四大城镇群”规划,会同重庆市共同完成《成渝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城镇化重点地区城镇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促进省域城镇科学布局、产业合理分布、设施共建共享。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城镇加快发展。
  加强城乡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重点做好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着力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切实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探索覆盖全域的市、县域总体规划编制,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统筹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县城和规划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要按城市各项建设标准编制规划。加强城镇风貌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系统规划、防灾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加强管网设施配套,提高现有管网的管养水平;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镇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创新城镇管理模式,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12319服务热线和数字化城市建设,健全城镇管理制度,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加强城镇地质灾害防治,以及抗震、防洪、消防、人防等相关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与防灾避险绿地建设,提高城镇综合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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