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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四、其它有关要求
  (一)本次信用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各单位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应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真实、规范、有效。
  (三)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联系方式一并上报)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帐,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一经发现,将在全省通报。

  附件:1、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
  2、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
评定内容行为代码不良行为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条文说明
投标行为(行为代码GLSG1)GLSG1-16提供虚假投标担保20分/次 
GLSG1-17提供虚假履约担保20分/次 
履约行为(行为代码GLSG2)GLSG2-7拖欠当地群众财物等造成路地矛盾,导致上访的3分/次 
其它行为(行为代码GLSG2)GLSG3-9被省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2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GLSG3-10被省级质量监督、造价部门通报批评2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GLSG3-11被市(州)级质量监督、造价部门通报批评1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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