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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交基建〔2010〕55号)


各市(州)交通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
  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的有关要求,厅将开展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对象
  2009年度从事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三级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企业。包括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机电工程专项资质、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公路建设的施工企业。
  二、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
  我省200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参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补充》(见附件1)。
  三、信用评价材料及上报
  (一)材料要求(见附件2)。采集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招标、在建及交工验收公路项目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资料。
  (二)上报要求。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3月5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国省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应在3月10日前组织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业内公路施工企业的评价,签署意见后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省厅。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厅质监站、厅造价站等组成信用评价组,在3月20日前完成对2009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并于3月底前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的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上报。
  (三)报送方式。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一份(下载http://www.hnjt.gov.cn)。联系人:傅志勇(联系电话0731-88770093,Email fuzhiyong@hnj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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