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
(穗府〔2010〕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穗各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中的重要作用,广州市政府和广东保监局决定大力推进广州市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保险综合改革试验的重要意义
(一)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广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保险综合改革试验、实现保险业创新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巩固和提升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有利于为广州市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就医、养老、安全等重大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广州市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紧密结合广州金融保险发展实际,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发挥保险业风险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总体目标:健全保险组织体系,大力推进保险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完善保险诚信体系,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体系。到2012年,各类保险主体力争超过65家,全市年保费收入超过450亿元,保险深度不低于3.75%、保险密度不低于3800元/人。
(四)主要任务:全力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健全保险市场体系,丰富保险产品,打造完整的保险产业服务链。大力支持保险创新,鼓励保险业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积极推进保险区域合作,巩固和提升广州区域保险中心地位。引导和支持保险业在广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强政府服务,完善保险发展政策,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