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临汾市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雪灾应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方案》以及《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方案适用的范围
本方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适用本工作方案。
1、雪灾给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2、雪灾造成城市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功能下降或瘫痪,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雪灾造成人员伤亡;
4、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0间以上;
5、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0头(只)以上;
6、雪灾造成铁路、民航瘫痪、公路交通严重堵塞;
7、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