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
(苏价综〔2010〕36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进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过去一年多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深化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价格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扩大影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价格改革、稳定社会预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价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倍受社会关注。特别是在当前,价格改革和促发展的任务重、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如何引导舆论,争取赢得舆论支持,是价格宣传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推动了新信息环境的形成,网络媒体已跃升为第一大媒体,由网络舆论引发的公共事件逐年增多,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价格问题,一直是网上热议的话题,给价格宣传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各级价格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价格宣传工作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是争取各方支持、顺利推进价格工作和价格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适应新形势下媒体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努力提高价格宣传能力,使价格宣传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建立和完善价格宣传工作有效机制
各级价格部门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价格宣传制度,形成有效的机制,推进价格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和逐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协调价格新闻宣传工作,统一发布重大价格政策、价格信息,主动回应价格热点问题。
(二)建立部门会商制度。积极会同党委、政府的宣传和新闻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价格宣传工作会商制度,就重大价格政策、价格改革方案,共同研究拟定宣传方案。建立价格部门内部宣传协调制度。将价格宣传工作列入办公会议题,定期分析形势、确定重点、研究对策;让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了解各项价格政策决策的全过程;业务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宣传工作,在制定重大价格政策、价格改革措施时,同步提供材料,介绍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配套政策措施等,以便在开展宣传时,协调步骤、统一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