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物产业投融资机制,充分利用产业投融资平台,引入企业、银行及社会资金,为生物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技术开发、商务服务等提供投资、贷款担保和再融资、风险投资等服务。扶持生物基地专业园区管理公司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开展生物基地内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和生物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体系,鼓励设立生物产业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项目为担保向银行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改进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项目、生物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吸引国外资本、鼓励企业法人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生物产业领域,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产业技术研究和生物资源保护与开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筹资。
(十五)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高度重视生物产业人才资源开发,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模式、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投入以及人才服务方式。以现有人才队伍为基础,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体系,加强硕士、博士等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加快培养生物产业发展所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重点培养生物技术原创、工程化开发、高级经营管理、产业技工等各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生物产业提供优质的学历或非学历教育资源,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生物产业人才培养。拓展人才吸引渠道,积极引进优秀生物科技人才。鼓励海外优秀人才创办企业、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加快南宁市生物工程人才小高地建设,重点支持、吸引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院”院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进入生物产业基地建立实验室或工作室。
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各种激励措施,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
(十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生物产业对外开放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生物技术和产业发达的国家进行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和欧美、东盟国家及地区的技术、资源优势互补的交流合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双边和政府间交流合作计划,通过开展产业技术、资源、管理、人才等多种交流与合作方式,进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引进和项目投资合作。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吸引国内外企业来邕投资生物产业。充分消化吸收再创新,促使人才、科技、资本向生物基地集聚,拓宽我市生物产业创新和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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