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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决定


  三、建设健康城市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营造健康环境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实施大项目带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要。以充分体现人的健康需求为标准,加强各类建设规划与设计,配套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满足居民生活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加大垃圾处理场、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确保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城区内下水道、排污管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建设城市生活污水截留管网,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做好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广告牌,完善电话亭、书报亭等市政设施。实施庭院改善工程、危旧房改善工程、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加强临街、临河建筑外墙装饰规范整治,加强城市防内涝、排涝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设施,加快对城区老化道路的维修和重建,加大对城乡小街小巷的改造。进一步加强沿街、沿路、交通沿线等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整体绿化景观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

  2、加强市容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加大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中小道路、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城中村”改造和拆违力度,加强城乡结合部整治,落实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整治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坚持从严管理,集中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五乱”现象。构建完善数字城管体系,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改善居住区环境,定期开展以居住区、单位为重点的卫生检查评比及满意度测评。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重点江河流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保持各类河道水生态系统平衡,着力保护饮用水水源,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有效控制煤烟、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污染整治,依法整治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改造,严格企业“三废”达标排放,促进清洁生产。实施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实行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保护邕江”活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构建现代亲水城市,打造“中国水城”。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和社区活动,大种树、种大树,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集约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农村改厕指导员制度,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大力推广建设和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改厕普及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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