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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决定
(南发〔2009〕2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优化城市软环境和提升软实力,促进南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一、充分认识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意义

  建设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呼吁人们关注城市的健康,并通过社会广泛协作、市民积极参与,用更多更好的方法来解决健康问题。城市建设管理不仅要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更要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健康、环境健康和人群健康。

  党的十七大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建设健康城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具体体现;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是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内在需求。建设健康城市有利于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有利于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建设健康城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宣传倡导、法制监督”的原则,以保障人的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着力点,以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竞争力为落脚点,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共建、行业促进、群众参与,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扩大健康人群,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让老百姓寿命更长、生活品质更高,把南宁建成创业者向往、投资者留恋、居住者舒心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的“首善之区”。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把首府南宁建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污染有效控制,生态建设稳步发展,市容整洁、市貌优美、社会文明、风尚良好,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高效,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完善;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高效能基础设施、高质量生态环境、高水平健康人群的健康城市。到2013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86岁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人人享有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体育健身圈;人人享有安全食品、清新空气、洁净饮水,健康城市各项建设指标处在全国前列,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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