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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核定工作的通知


  3.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姓 名

专  业

级 别

证书编号

 

 

 

 

 

 

 

 

 

 

 

 

 

 

 

 

 

 

 

 

 

 

 

 

 



  4.物业项目管理业绩

序号

物业项目名称

行政辖区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业绩记录

 

 

 

 

 

 

 

 

 

 

 

 


  企业联系部门及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请情况信息公告
(示范文本)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64 号)、《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核定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58号)等规定,我公司拟向**************(申请部门名称)申请晋升物业服务企业**级资质等级核定,现将企业情况、专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物业项目及管理业绩情况在本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为:2010年**月**日至**月**日(不少于7天)。我公司在此期间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询问和意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及业主个人对企业申报晋升资质等级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印章,业主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市和区(县)建委、房管局物业科(小区办)的联系方式可通过北京建设网查询确认后写明。

  年 月 日

  附:**********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全称)信息公告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资质

情况

现有资质

资质等级、证书号及批准时间:

申请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级资质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主要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总经理(负责人)

 


  2.公司部门及物业项目经理

序号

姓 名

部 门

职 务

业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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