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快速反应。由市食安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建立和完善市食安委统一领导下的应急反应平台,完善各项具体规定和案件、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应对能力。实现与城市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及时对全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进行依法有效处理。
7.严格执法。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贸易、城管等职能部门要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坚持联合执法、实行专项整治等措施,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案件和事故的高压查处力度。
8.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依法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以及食品安全人员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审批、处罚等信息,坚持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店)实行“黑名单”曝光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
9.考核问责。市考评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将明确、具体的阶段性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纳入综合考评目标考核,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力的,按照《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发〔2008〕54号)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实行严格问责。
10.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通过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通报食品安全最新政策和要求,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和动态。要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宣传教育的常态化、阵地化和互动化,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健康、国民的身体素质,各地各部门要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合力、最严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打响食品安全整治持久战,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