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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监管措施
  1.责任包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尤其是区域监管责任制。要坚持块包条保、条块结合,建立“3+X+1”监管模式[即以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为第一责任主体,以区(县、市)、街道、社区为区域管理的“块”,通过规划、环保、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贸易、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等X个主要职能部门“条”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总牵头、总协调的职责,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逐级建立月度例会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监管。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跟进,并争取宗教团体、相关外驻机构共同做好工作。
  2.区域监管。各地要从“三小”监管入手,全面推行“3+X+1”监管模式,具体表述是: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协同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进入市场的选址、设立、经营,以及退出市场的全部活动进行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最终构建“业主自律、信息通畅、服务到位、监督有力、便民利民”的食品安全高效区域监管体系。
  3.疏堵结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规划、房管、经委、发改委、街道、社区等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依法合理规划食品行业生产经营用房的布点,明确应当具备的工程设计要求,并做好向人民群众征集意见等工作。对符合规划、符合开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条件的,职能部门要提供服务和帮助。鼓励办好多种形式的餐馆联营店。对违规违法开设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要一查到底。同时,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满足需求与改善环境、整治规范与方便消费的市场竞争关系,帮助经营户寻找出路,实现再就业。
  4.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的研究。要抓紧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并吸取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5.风险监测。要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检测体系,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和促进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严格资质审查,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现象发生。力争两年内建立覆盖全市各区、县(市)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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