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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加强农产品种养环节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并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机对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开展“绿剑”系列农业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生鲜奶、蔬菜、水果、茶叶、饲料和猪(禽)肉、蜂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防添加有毒有害等化学物质,严格监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促生长素等物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稳步提升。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健全食品原料辅料的索证索票和检验检测、食品添加物质的主动申报、问题食品快速追溯和召回等安全控制制度。切实强化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监管,做到食品添加剂100%备案监管。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推行“一票通”制,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强化退市食品去向的跟踪监管。引导农村食杂店提升改造为食品安全示范店,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标准推进农村菜场建设改造。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等的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4.加强消费环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食品原料追溯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店等就餐人群密集场所的卫生督查、监管和保障工作。继续推行餐饮业“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管理,健全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切实加快小餐饮联营店建设步伐。
  5.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行为。从严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文号标签标识行为。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对夸大宣传食疗、保健品功能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6.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规划调整工作,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规范牲畜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组织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跟踪监督和动态评价。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区、县(市)分析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管理,及时依法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完善信息联合发布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
  8.深入推进“三小”和“十小”整治。全市“三小”(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下同)企业量大、面广,整治任务十分繁重。要坚持以“‘一小’(小餐饮店)整治带‘三小’整治促‘十小’[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 整治”为主抓手,不折不扣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两年集中整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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