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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计分办法采用相对化处理方式,将不同企业(市场)的经济指标转化为同度量数值,作为统一计算的考核实际值。

  (三)指标权重

  在商贸流通20强考核评选中,由于各项指标所起的作用不同,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见下表)。

  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考核指标权重

企业类型

考核指标

权重%

商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商贸物流企业

  1、商品销售总额(营业收入)

40

  2、利润总额

20

  3、缴纳税金总额

20

  4、从业人员

20

餐饮企业、

居民服务业企业

  1、(营业收入)

30

  2、利润总额

20

  3、缴纳税金总额

25

  4、从业人员

25

商品交易市场

  1、年交易额

40

  2、市场经营面积

20

  3、市场安置就业人数

20

  4、市场上缴税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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