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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

  《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试行办法》已经宁波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试行办法

  为了引导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主业经营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群体,使其成为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建设我市长三角南翼商贸中心的主导支撑力量,决定评选和命名“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并将其作为宁波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支持对象。

  一、目的和意义

  (一)评选和命名“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有利于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鼓励倡导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优化宁波商贸流通业的整体素质。

  (二)有利于引导商贸流通优势企业发挥品牌效应,优化流通资源配置,尽快形成以大企业、大市场为主导、统筹城乡商贸发展,推动流通现代化的新格局。

  (三)有利于挖掘一批具有商贸流通业代表性的企业,通过对其创业成长、经营业绩、成功案例、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剖析和宣传,使其成功经验得到广泛传播,为全市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发展模式参考和借鉴,提高宁波流通企业整体发展水平。

  (四)有利于国内外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宁波的商贸流通优势企业,树立宁波商贸流通骨干企业的良好形象,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原则

  “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办法通过宁波商贸网和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初选名单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办法,客观、公正地评选。

  (三)科学原则

  “宁波市商贸流通20强”评选指标体系力求设置科学,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商贸流通企业综合经济实力。

  三、评选范围、数量及入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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