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房屋使用安全和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海曙区房管处:
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春节期间房屋使用安全和物业管理工作,让广大业主愉快欢度节日,现将春节期间房屋使用安全和物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危旧房屋管理。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各级房屋使用安全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往年春节期间偷盗案件频发状况,各单位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近期对所有的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修复,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使其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秩序维护员的值班巡逻制度,车辆进出、大宗物品出门登记制度,督促秩序维护员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偷盗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出门旅游注意关闭门窗电器等安全警示,增强业主的防火安全意识;
(二)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测试工作,重点对消防栓水源、灭火器具药剂(粉、气)、烟感器、消防水带、消防监控等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三)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督促秩序维护员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观察,时刻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并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灭等应急预案,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四、加强污水管道、化粪池的检查清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节前对化粪池、连接井、排污管道等进行一次检查清理,特别是对业主平时反映化粪池、连接井、排污管道有堵塞、污水溢流的问题,要有重点地进行疏通,保持畅通,让业主干干净净过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