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南府发〔2009〕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的开发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与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