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9〕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3号)及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入持续高发阶段,本土感染病例持续增多,学校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明显增加,有向社区、农村蔓延的危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的长期性、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早行动、早预防、早控制。根据防控工作形势,及时分析总结经验,研究调整切合我市实际的防控策略,坚持内防扩散,外堵输入措施,做到科学、有效、有力、有序。要坚持“强化预防措施,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布置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暴发,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和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二、树立意识,强化措施,做好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
要树立疫情大暴发流行的防控思想意识,切实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各级各类学校蔓延速度在加快,大流行的风险在增大。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长期作战、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大暴发流行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加强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学校的防控工作。当前我市甲流疫情主要发生在学校,教育部门特别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警惕疫情向农村地区学校扩散,及早做好防范,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确保学校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早控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疫情等情况发生,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现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在当地出现局部、甚至大范围的暴发流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学校出现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